【105-12-5新聞稿】高督盟批:市府預算輕忽審計部審核意見,議會預算無視中央規定

105-12-5新聞稿】
高督盟批:市府預算輕忽審計部審核意見,議會預算無視中央規定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簡稱「高督盟」)理事長陳銘彬今天(12/5)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該會所作之《「106年度高雄市地方總預算」檢視報告》(參見附件1);提出市政府預算中有關「財務結構」、「基金營運」、「社福資源」、「區里整併」共6項意見;同時也指出市議會預算有多項問題,包括:「加班值班費」偏高、部分「宣傳行銷費用」違反行政院主計總處規定、「議長副議長率團參加國際會議活動等1000萬元」違反內政部解釋、「議員市政考察費」重複編列、以及各種虛矯浪費的項目。

陳銘彬指出,累計至106年,高雄市政府舉債總額超過2600億,預估至108年將超過舉債上限;其中,「自償性債務之舉借及償還計畫」未覈實檢討執行進度,也未認真落實開源節流,以致債務不斷攀升。
此外,高雄市負債高居全國第一,但社福支出占總預算比率(106年為18.85%)卻是六都之冠;近5年(100104),高雄市政府連年編列超逾法定標準及非法定之社福項目,合計近96億,以致入不敷出,短絀逐年增加。而106年度總預算,歲入雖增加86.33億元,但歲出也跟著增加85.95億元,其中,社福支出就增加了58.43億,佔歲出增加量的67%;以致106年仍需舉債108.59億元。實在應該檢討!
陳銘彬也批評,縣市合併已6年,但至今未見市府「區里整併」之具體計畫,以致人事支出居高不下。陳銘彬質疑,究竟是市府不用心?還是另有政治盤算?
事實上,上述問題,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每年所作之《高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中,都已一再指出;而高雄市審計處也會在預算會期,至市議會作報告。但為何市府每年都還是有同樣問題?而議會竟也容許市府一錯再錯?據可靠消息指出,有議員提案「高雄市審計處之決算審核報告提至預算審查之前」,但議會高層置之不理;甚至今年1111日,市議會原訂可排「專案報告或專題討論」的時間,卻整天空白,無任何議程。究竟這其中有何不可告人之處?
至於106年度的市議會預算,陳銘彬首先肯定進步之處,包括:減少公關費用1,130萬,職員工縮減6人,未再編列「加勤費」,水電費較105年度減少300萬元,拆除三溫暖等等。
但陳銘彬指出,106年度預算雖已和「刪減後的105年預算」差不多,在6都議會中,高雄市議會仍是最高,可見仍有刪減空間。因此,違反行政院主計總處規定的「公關、行銷相關費用」共1,020萬、違反內政部解釋的「議長副議長率團參加國際會議活動等1000萬元」、及重複編列的「議員市政考察費100萬元」應全數刪除。
此外,陳銘彬也呼籲市議會要共體時艱,當市府財政窘迫、人民生活困難,市議會就不該「充闊」!例如,連台北市議會正副議長特別費都只有15萬、10.5萬,為什麼106年高雄市正副議長特別費還要編到「20萬、14萬」的最高標準?為什麼一個「年終業務檢討會」要編到150萬元?市府職員工從來沒有的「服裝費」,為什麼市議會180位職員工,卻可以每人每年編1萬元?議員福利已經夠好了,為什麼還要每人編1萬元的「各種活動年節聯繫贈送慰問等經費」?
當然,我們相信,應該不是議員主動自肥;但議員是不是應該更嚴格的審查自家的預算呢?!至於,有關「議會之行政單位應否就議會之年度預、決算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的疑義,內政部也已函復高督盟:「惟直轄市議會既有議決預算及審議決算審核報告之職權,如對上開事項有明瞭必要,仍得請其行政單位相關主管說明。」(參見附件2
請議員諸公好好審查自家的預算吧!全體市民都在睜大眼睛看。
■新聞聯絡人:高督盟理事長 陳銘彬0937-3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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