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0-09新聞稿】拍賣雄工輕軌站旁公有地,市府在圖利誰?
【107-10-09新聞稿】
拍賣雄工輕軌站旁公有地,市府在圖利誰?
九合一選舉剩下1個多月,本屆議會的最後一個會期(第8會期),市府財政局終於送出提案:「標售【三民區建工段913-1號、915-2號及917號】等3筆市有土地」。高督盟嚴重質疑高雄市政府有圖利前民代之嫌!?
事實上, 106年4月21日高督盟就曾召開記者會,針對「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輕忽市政發展、不顧捷運局、交通局及高雄高工共同需求,一意孤行,擬出售市府重要交通要地」,質疑高雄市政府圖利前民代。
當時,高督盟接獲投訴,市政府已決定要標售高雄高工旁【建工段913-1號】(為財政局所有,雄工代管多年)這塊公有土地。但就在該地旁邊,市府已規劃要興建輕軌捷運站(C28灣子內站)的機電室,同時也有「捷運站停車空間」與「高雄高工學生多功能展演中心」的整體規畫。若就整體市政長遠的發展,【建工段913-1號】土地應與鄰接的高雄高工、捷運機電室等合併規畫才對,甚至應該徵收鄰接的畸零地,以利整體空間使用;如此,還可避免未來因捷運站周邊私人地~【建工段913-1號】(若出售給私人)、【建工段916號、753號】~之後衍生的糾紛。
如今,高雄市政府不僅不管雄工的校園規劃,甚至還重新整併將輕軌捷運機電室往後退縮佔住學校土地,以利913-1號地可以完整出售,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執意要出售【建工段913-1號】等3筆公有地,不禁令人懷疑市政府有「圖利鄰近私人地主」之嫌:
■鄰近畸零地地主來頭不小,對合併鄰接的「建工段913-1號」等地動作頻頻?
至於前述【建工段916號、753號】二筆畸零私人地,是前民進黨黨部主委劉俊雄(曾任二屆立法委員)從高雄農田水利會先租而後購得,然後借給前民進黨高雄市議員洪平朗設置服務處。103年,經高督盟查證,這鐵皮屋搭蓋的服務處因「房舍不足法定深度、未保留騎樓地」及「違法佔用人行道」,確定是「違章建築」。雖經高督盟召開記者會披露,並正式發文檢舉之後,市府工務局遲不拆除,直至106年11月左右才拆除!
甚至,洪平朗還在當議員時,曾一再要求市府及高雄高工釋出該服務處所在地鄰接的二筆公有土地(【建工段913-1號】、【建工段915號】,皆為市有土地,高雄高工代管);但市府不敢「將大塊公有地讓售鄰接畸零地主」,卻曾擬「切割讓售10公尺長帶地」,讓鄰接畸零地主可以建築;不過,經高督盟發文質疑市府,並向監察院檢舉,這樁事件才暫時被阻擋下來。
若依《建築法》第44條、第45條或《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建工段913-1號】、【建工段915號】之地主因無法建築,可以與財政局協議或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處,調處不成時,基地所有權人或鄰接土地所有權人得就規定最小面積之寬度及深度範圍內之土地「按徵收補償金額預繳承買價款申請該管地方政府徵收後辦理出售」。如今,若財政局執意出售【建工段913-1號】等3筆土地,鄰接畸零地的地主就最有機會議價購得土地,便於合併其現有畸零地作後續利用。
我們不禁要問:以捷運如此重要的公共建設,高雄市政府不是應該優先考量「站體周邊的交通安全」及「市政建設的長遠發展」嗎?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徵收週邊影響交通及整體規劃的畸零土地才對啊!
如今,市府不僅不顧交通安全的疑慮,甚至不管雄工的校園需求,將輕軌捷運機電室往後退縮至學校現有土地內;為的就是讓【913-1號】土地可以完整出售。
請問高雄市政府,你到底在圖利誰?
■新聞聯絡人:高督盟副理事長 陳銘彬0937-3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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