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0-23新聞稿】高市議會效能明顯改善,高督盟肯定

 113-10-23新聞稿】


高市議會效能明顯改善,高督盟肯定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公布第四屆第3會期議員評鑑結果,針對本會期議事效能明顯改善,高督盟表示肯定,並期勉議會能維持進步的腳步,繼續提昇議事效能,增進監督市政成果,加速市政進步。

今天(10/23)上午,高督盟理事長陳銘彬召開記者會,公布「高雄市議會第四屆第3會期議員評鑑結果報告」,共選出10位【問政優質議員】、以及6位【待觀察名單】;此外,也針對本會期高雄市議會的整體表現作出總評。

本次獲選【問政優質】的10位議員分別為:王耀裕、李雅芬、林智鴻、邱俊憲、邱于軒、許采蓁、郭建盟、陳麗娜、陳美雅、湯詠瑜依姓氏筆劃排列;此10位議員不論總質詢、業務部門質詢、委員會議、法案審查等,皆積極出席與發言,質詢內容也都言之有物,獲得評鑑委員們的普遍肯定;其中,有幾位更因提出個人在「重大市政議題」的問政成果,因此獲得加分。

至於本次列入【待觀察名單】共有6人,其中屬於第一類的「總分低於標準」或「嚴重疏於問政」有5人~黃明太、陳明澤、吳利成、吳銘賜、陸淑美等議員之評鑑總分皆低於60分,並有「嚴重疏於問政」情形~包括「法案審查皆未出席或未發言」及「委員會皆未出席」。其中,吳銘賜議員不認真開會已成常態似乎不在乎批評也不想改善,令人十分無奈!

屬於第二類的「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僅1位為李眉蓁議員。李眉蓁議員因於參選2024年高雄第3選區立委時,發表「郭璽就是綠營打手」等言論,遭前海軍顧問郭璽認有損名譽提告求償,橋頭地院判李眉蓁議員應賠新台幣30萬元。本會「複評會議」認為:議員屬動見觀瞻之公眾人物,其言行具社會教化之功能;因此,本案雖屬民事案件,畢竟有「咨意發言、濫用議員影響力」之嫌;符合本評鑑辦法之「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者」認定標準第1款:「公開之歧視言論或經媒體披露之違法濫權行為

針對議會本會期的整體表現,評鑑報告表示「有明顯進步,值得肯定」!陳銘彬指出,本會期議事效能明顯較前二個會期高;尤是大會期間,「清點人數」的次數已大為減少~相對於上會期在野黨共提17次「清點人數」,本會期1次也未提出,相當節制!因此,整個會期總共只有5次「清點人數」(副議長提2次、執政黨議員提3),大大減少議事延宕的情形。

此外,陳銘彬也對議長康裕成能「秉公主持會議,並發揮協調效能」表示肯定;以致本會期僅管仍有議員質疑議事程序,但都能及時釐清,使會議順暢進行,議事效率因此大為提昇。陳銘彬肯定之餘,也期勉議會能維持此種進步,繼續提昇議事效能,增進監督市政成果,才是市民之福。

本會期的議事效能也表現在「審查法案」上。陳銘彬指出,本會期共通過8個法案,審查效率相當不錯!不過,在法案審議時有發言的議員卻只有24人,僅占議員總數約40%而已,顯示多數議員並不關心法案的審議,實有待改進!

不過,本會期的「委員會出席情況」依舊不佳,每次委員會都沒出席的就有13位議員,而遲到早退的也有10位,加起來人數超過1/3;同樣領出席費卻有如此勞逸不均現象,對於認真出席開會的議員,顯得相當不公平!陳銘彬呼籲康議長展現「整飭風氣」的魄力,對於投機取巧、殆忽職守的議員,應依內規送紀律委員會議處。

新聞聯絡人:高督盟理事長 陳銘彬0937-3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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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屆第3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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