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參與評鑑,共同提升民主政治!

本聯盟近日公布上會期對議員之「試評結果」,引起部分議員朋友的批評與指教,本聯盟在此提出回應。對於許多議員的指教,我們都樂意接受,並會虛心檢討,在此衷心表示感謝!部分批評與質疑,本聯盟有些淺見,提供市民來思考:

一、我們要重申發起市民參與評鑑的初衷,是希望透過監督議會的運作以提升市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和能力,並讓那些努力監督市政、用心問政的議員,得到市民的肯定。我們誠懇邀請市民認真思考:議員領我們納稅人的薪水,在議會認真開會、用心質詢、監督市府,以提昇市政品質,不是議員應有的基本責任?因此,市民去監督評鑑議員的作為,是公民社會市民的共同職責。
二、部分議員指出本聯盟評鑑方法不公(例如未採計選民服務)、或考慮欠周(例如未考量執政黨議員受到發言限制),我們都虛心接受,並慎重考慮調整的方式。未來,我們還是歡迎議員對評鑑方法提供意見,本聯盟都會認真考量
三、有議員質疑本聯盟未立案,是逃避責任、是「黑單位」,因此沒資格評鑑議員。本聯盟在此強調:民主進步的社會,監督政府與民代本來就是每位市民的權利與責任,更何況本聯盟的成員都是由市民組成的民間立案社團,長期關注本市市政,既為「聯盟」,係為民主社會共同參與的運作模式之一,立案與否並非影響監督資格之關鍵因素。本聯盟行事公開透明,對外文件聯盟成員都具名以示負責,並未逃避至於是否登記立案成為正式社團,自有聯盟運作上的考量,而社會公信則自有社會公評。
四、有議員表示「社團若領取政府補助,便應受議會監督,而沒有資格監督議員」,依此邏輯而論,中低收入戶接受政府補助,他們就沒有資格監督議員!工會接受政府補助,他們也沒有資格監督議員!所以,議員接受政府補助,就沒有資格監督市政!?此一論點我們不予置評;但我們會將此說法公布,供市民評論。此外,我們鄭重澄清,民間非營利社團不管是「接受政府的補助」,還是「承接政府委託的專案」,都在協助政府執行其應盡的社會責任,而且皆有法定程序,並非私相授受。
五、有議員質疑本聯盟受到政治力介入、「成為政治的打手」議員對評鑑會感到不適,甚至質疑過程,本聯盟可以理解,並虛心接受指正及修正;但對此不實的指控,本聯盟無法接受。因為在籌組聯盟之初,我們皆自我約束,拒絕政治力的介入,要求儘量作到客觀公正。未來,為擴大民意基礎,本聯盟將持續廣邀新成員加入;但我們要再次強調:本聯盟拒絕政治團體加入,以避免政治力介入。
30年前,台灣與大陸都開始了前所未有的社會改革;30年後,我們真正可以自傲的正是台灣的民主自由。這些年來,台灣歷經黨禁報禁開放、威權體制解構、總統直接民選、甚至二次政黨輪替…;這些彌足珍貴的成果,讓我們在面對崛起的對岸,仍可以昂首闊步、抬頭挺胸!
但比起先進國家,台灣的民主仍有許多改進空間;事實上,針對代議政治的不足,許多國家都已發展出更進步的民主機制(例如審議式民主)。今天,高雄市的民間社團站出來對政府和民代做「日常監督」,也只是一個小小的起步。未來,我們將擴大人民的參與,促成更成熟的公民社會,進一步鞏固台灣民主發展的核心價值!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CCWKH 2009.10.12
聯絡人:陳銘彬0937-383595
e-mailccwkhtw@gmail.com
※本聯盟團體成員: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高雄市教師會、勵馨基金會南區辦事處、高雄市心家長協會、高雄市飛雁創業協會、高雄市單親家庭互助協會、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台灣社會民主工作室…(持續邀約中)本聯盟個人成員: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理事長陳清泉、高雄市晚晴協會常務理事葉麗華、高雄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主任馮思和、高雄市商店經營發展協會理事蕭詠太、資深媒體人楊和倫…(持續邀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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