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1-02新聞稿】高市議會預算違規,民團抗議審計處放水!
【106-11-02新聞稿】
高市議會預算違規,民團抗議審計處放水!
今天(11/2)上午,高雄市各民間團體代表近20人至位於鳳山的高雄市審計處舉行記者會,抗議審計處對「高雄市議會長期編列違規預算」視而不見,呼籲高雄市審計處「硬起來」!出面接見的張國欽副處長則回應,該處會認真研議民間意見。
代表發言的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副理事長陳銘彬指出,高雄市審計處隸屬審計部,負責「高雄市地方預決算(包括市政府和市議會)」的審計工作,包括:監督預算執行、審定決算、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考核財務效能等等。每年,高雄市審計處都會提出《高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但其中針對市議會決算的審核,卻有明顯的「放水」嫌疑!
陳銘彬說,每年的《高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都洋洋灑灑200多頁,但「審核市議會」的部分卻只有短短半頁!此外,針對市政府和各局處,《高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除了有「計畫實施之查核」和「預算執行之審核」,還會有落落長的【提供市政府決定施政方針之建議意見】或【重要審核意見】。但後二者,在「審核市議會」的部分,卻一個字也沒有!
難道高雄市議會的預決算如此完美無缺?
陳銘彬指出,二年前高督盟曾披露「市議會違規編列員工加勤費4700萬元」,最後迫使議會決議「全數刪除」。但事實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早在民國91年就已函覆內政部(也副知各縣市議會)明確表示「不得支給加勤費」,但高雄市議會照樣編了十幾年。此外,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都會公布《直轄市預算共同性經費編列基準》,其中針對市議會,甚至明確指出許多「不得編列」的項目,但高雄市議會照樣年年編。這些,難道審計處都不知道?審計處為何在《高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中隻字不提?
陳銘彬呼籲,高雄市審計處應該善用《審計法》賦予的職權,嚴格審查高雄市議會的經費,不要落得「只敢拍蒼蠅,不敢打老虎」的批評!
■新聞聯絡人:高督盟副理事長 陳銘彬0937-3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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