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更正說明

 本會更正說明


2/3晚上鄭安秝議員傳給本會聲明,表示關於助理費一案,已在民國1098月獲檢方不起訴處分,詳細內容可見台灣時報2/3的報導:https://www.taiwantimes.com.tw/app-container/app-content/new/new-content-detail?blogId=blog-45ec5898-f472-4550-bf23-57899d1a304c&currentCategory=8


本會已立即更正訊息,請勿引用舊版。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中山大學114學年度上學期『服務學習:公民參與及議會監督』學生期中心得報告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6會期議員評鑑表現排名前10名的優質議員介紹---黃柏霖議員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 4 會期議員評鑑表現排名前10名的優質議員介紹---林于凱政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