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說帖】請支持「公民參與」及「發展合作事業」立法

 

請支持「公民參與」及「發展合作事業」立法

議員女士/先生:您好!

寫這封信是要誠懇的拜託您支持《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連結:https://reurl.cc/WbAmpD)以及《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草案》(連結:https://reurl.cc/r03Olr)這二部草案的立法。

《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已於去(114)年1029日,由湯詠瑜議員召開公聽會(會議資料連結:https://reurl.cc/0m483Y),並於上會期(第6會期)由湯議員完成提案;《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草案》則於1131022日,由黃柏霖議員召開第一次公聽會(會議資料連結:https://reurl.cc/M26xam),去(114)年924日,由林智鴻議員召開第二次公聽會(會議資料連結:https://reurl.cc/bd3jMd),並於上會期(第6會期)由林智鴻議員完成提案;惟兩案於法規委員會審查時被擱置,並要求市府提對案,將延至本會期再審查。

其實,上一屆議會(108年),這二部自治條例草案就曾經在議會走過公聽會及提案等程序,只可惜最後在大會二讀時決議擱置,遂功虧一簣!

108年迄今,這二部自治條例草案的內容,都曾經歷多個版本修訂;除了納入該領域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更因為市府各局處(尤其是法制局)的寶貴建議,多次加以配合修改。除此之外,民間也曾數度拜會陳其邁市長說明兩案的重要性及永續理念,並獲得陳市長承諾支持立法。

這二部自治條例之所以受到這麼多專家學者的高度期待,以及這麼多民間團體的持續支持推動;其背後最重要的原因,是大家的一個共同信念:「社會的進步需要進步的制度,而制度需要靠立法永續落實」。

8年來,為了使這二部自治條例設想周全,民間團體多次舉辦公聽會、研討會,盡量彙整國內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的意見,我們唯一的著眼點就是「高雄市進步」:

一、《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是在建構『深化民主』的具體操作機制,使市府面對民意紛擾時有所依循,以避免官民對抗、滋生民怨。

二、《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草案》則是促進『庶民經濟』、『弱勢就業』(例如中高齡)的方案。其實,聯合國曾2009年宣告2012年為「國際合作社年」,其用意即在喚醒世界認識合作社的力量,並呼籲各國政府以積極政策促進合作社發展;藉此協助廣大的弱勢者脫離貧窮,甚至有助於促進教育普及、婦幼健康、性別平等、環境永續。

相信各位都已發現,其實這二部法案的真正使命,都是在試圖提供一個「化解社會動盪因子」的制度性解方。

這二部自治條例在國內的立法史上應屬創舉,但它們都是在建構「突破台灣現階段社會發展困局」的關鍵制度。如果這二部自治條例在高雄市立法成功,相信可以讓高雄市的城市治理脫胎換骨,進入一個嶄新的境界;更可以因此對其他縣市、甚至中央政府發揮示範作用,將「深化民主」和「庶民經濟」的做法推廣至全國。真到那一天,歷史將會記住您的貢獻!

再次誠懇的拜託您,支持這二部自治條例的立法,支持高雄市的躍昇進步!謝謝!

敬祝

鈞安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理事長

敬託 202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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