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0-23 新聞稿】 高市議會效能明顯改善,高督盟肯定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公布第四屆第 3 會期議員評鑑結果,針對本會期議事效能明顯改善,高督盟表示肯定,並期勉議會能維持進步的腳步,繼續提昇議事效能,增進監督市政成果,加速市政進步。 今天( 10/23 )上午,高督盟理事長陳銘彬召開記者會,公布「高雄市議會第四屆第 3 會期議員評鑑結果報告」,共選出 10 位【問政優質議員】、以及 6 位【待觀察名單】;此外,也針對本會期高雄市議會的整體表現作出總評。 本次獲選【問政優質】的 10 位議員分別為: 王耀裕、李雅芬、林智鴻、邱俊憲、邱于軒、許采蓁、郭建盟、陳麗娜、陳美雅、湯詠瑜 ( 依姓氏筆劃排列 ) ;此 10 位議員不論總質詢、業務部門質詢、委員會議、法案審查等,皆積極出席與發言,質詢內容也都言之有物,獲得評鑑委員們的普遍肯定;其中,有幾位更因提出個人在「重大市政議題」的問政成果,因此獲得加分。 至於本次列入【待觀察名單】共有 6 人,其中屬於第一類的「總分低於標準」或「嚴重疏於問政」有 5 人~ 黃明太、陳明澤、吳利成、吳銘賜、陸淑美 等議員之評鑑總分皆低於 60 分,並有「 嚴重 疏於問政」情形~包括「法案審查皆未出席或未發言」及「委員會皆未出席」。其中, 吳銘賜議員不認真開會已成常態 , 似乎不在乎批評也不想改善,令人十分無奈! 屬於第二類的「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僅 1 位為 李眉蓁 議員。李眉蓁議員因於參選 2024 年高雄第 3 選區立委時,發表「郭璽就是綠營打手」等言論,遭前海軍顧問郭璽認有損名譽提告求償,橋頭地院判李眉蓁議員應賠新台幣 30 萬元。本會「複評會議」認為: 議員屬動見觀瞻之公眾人物,其言行具社會教化之功能;因此,本案雖屬民事案件,畢竟有「咨意發言、濫用議員影響力」之嫌;符合本評鑑辦法之「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者」認定標準第 1 款:「公開之歧視言論或經媒體披露之違法濫權行為 」 。 針對議會本會期的整體表現,評鑑報告表示「有明顯進步,值得肯定」!陳銘彬指出,本會期議事效能明顯較前二個會期高;尤是大會期間,「清點人數」的次數已大為減少~相對於上會期在野黨共提 17 次「清點人數」,本會期 1 次也未提出,相當節制!因此,整個會期總共只有 5 次「清點人數」( 副議長提 2 次、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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