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第一屆第六會期議員評鑑結果

高雄市議會第一屆第六會期議員評鑑

     評鑑結果報告2014.6.18
【優質議員】
林瑩蓉、周玲妏、吳益政、郭建盟、連立堅、陳信瑜、黃淑美、黃柏霖、童燕珍、蕭永達(依姓氏筆劃排列)

                     待觀察議員】:
                   第一類、「問政品質待改進者」5位:
許福森:總質詢0分鐘,部門質詢0次,提案0件。
柯路加:總質詢0分鐘。
藍星木:部門質詢0次,提案0件。
莊啟旺:部門質詢0次,提案0件。
鍾盛有:部門質詢0次,提案0件。

第二類、「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者」:
1.(103)430日,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高雄市卸、現任議員20人於90年至97年度間涉及「冒領助理費」案,依「偽造文書罪」判處2個月至110個月不等的刑度,都可易科罰金。其中,現任議員共12人如下:藍星木、黃柏霖、童燕珍、陳美雅、黃淑美、李喬如、蕭永達、林宛蓉、康裕成、吳益政。(詳見附錄1
■複評會議決議理由:
本案雖尚未定讞,但對於議員之違法行為,應以高標準檢視;故雖尚未定讞,仍應列作「待觀察名單」,以示警惕。
2.(102)322日監察院公佈:市議員黃天煌,前在競選高雄縣大寮鄉長時,未能在法令規定時間內收受政治獻金,遭到罰款348萬元,另被沒收348萬元。市議員童燕珍,於2010年收受立緯食品的政治獻金,但是該公司與政府之間,有巨額採購與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正在履約期間;童於收受時未能依法查証,事後也未能依限繳庫,違反政治獻金法,遭罰20萬元,沒收3萬元。(詳見附錄2

高雄市議會第一屆第六會期議員評鑑
     評鑑結果報告2014.6.18


一、評鑑之時間範圍
201381日~2014131
(*市議會第六次定期大會:2013101日~2013129日)
二、評鑑對象
扣除5位免評鑑議員,本會期共61位高雄市議員受評。
*林國正(轉任立委)、陳致中(解職)、錢聖武(過世)三席未遞補,目前總席次為63席;另許崑源(議長)蔡昌達(副議長)因負責主持會議,免評。
三、評鑑過程
(一)初評:
1.問政品質:1033月~1035月,共動員評鑑志工300多人次,進行「總質詢品質(A)」之評分。
*每位議員隨機分配6位評鑑志工各自進行評分,方式:觀看總質詢之隨選視訊IVOD→填答線上問卷(6項指標,每項皆為5分量表),之後取平均分數。
*評鑑指標如下:
(1)質詢過程沒有「人身攻擊」、「關說」、「反民主」或「違反人權」的不當言論。
(2)質詢主題明確,表達清晰、有條理,讓人容易瞭解重點。
(3)質詢方式能展現出監督市府的創意或力道。
(4)質詢主題都是「攸關市民整體利益」的重要議題。
(5)質詢內容有數據、有分析、能指出問題重點、也有具體建議。
(6)質詢內容展現宏觀思維及進步想法,對議題有深入認識,更對市政有整體思考。
*本項分數(A)佔總分之80%。
2.問政認真度:由本會祕書就市議會網站公布之各項議員問政記錄(包括:總質詢之隨選視訊IVOD、各次會議記錄、提案資料),分別統計出各議員第六會期之「總質詢發言時間(B)」、「部門質詢出席次數(C)」及「提案件數(D)」;並按本會《高雄市議會第一屆第六會期議員評鑑辦法》之「計分方式」及「配分比重」,分別算出每位議員之得分。
*本項分數佔總分之20%,其中「總質詢發言時間(B)5%、「部門質詢出席次數(C)10%、「提案件數(D)5%。
3.「問政成效」額外加分:
1033月~1035月,由議員自行填報「重大議題問政成效說明表」(依本會統一製作之格式),連同佐證資料一併寄回本會;本會經分類後,交該議題領域之專家(25位)分別進行評分。
*評鑑指標如下:
(1)該議題之重要性程度。(05分)
(2)該案之成效大小。(05分)
(3)該案之成效屬該議員之功勞大小。(05分)
*共有15位議員提供「自認有成效之問政案件」資料。
*本項分數(E)最多加總分5分。
(二)複評:103613日,召開本會理監事聯席會,除確認初評之結果,並按本會《高雄市議會第一屆第六會期議員評鑑辦法》選出【優質議員】(A+B+C+D+E總分之前10名)【待觀察議員】
【待觀察議員】產生方式:
第一類、「問政品質待改進」總分(A+B+C+D+E低於60分者,或嚴重疏於問政者。
第二類、「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者」:經各方提供資料,並經本會理監事會確認符合「認定標準」之不當言行。認定標準如下:(1)媒體披露之濫權或違法行為、或(2)議會紀律委員會懲處、或(3)遭起訴或有罪判決。

四、議員評鑑結果
(一)【優質議員】(共10位):
林瑩蓉、周玲妏、吳益政、郭建盟、連立堅、陳信瑜、黃淑美、黃柏霖、童燕珍、蕭永達(依姓氏筆劃排列)

■評鑑項目及比重:
1.總質詢品質(A) 80
2.總質詢發言時間(B)5
3.部門質詢出席次數(C) 10
4.提案件數(D) 5
5.「問政成效」額外加分,最多加5分。
■前10名議員之「問政成效」事蹟:(*其中3人並未提供受評鑑之資料。)
議員姓名
問政成效事蹟及評語
林瑩蓉
(醫療衛生)
校園應該是快樂健康學習的場所,而且又是學生數百人至數千人每天群聚之地方,所以任何的傳染型疾病都應該被高度的注意(包括腸病毒、肺結核病..),林瑩蓉議員的關心將讓此事獲得教育局及校方的高度重視及處理。
連立堅
(人權司法)
維護檢舉人之個人資料不得外洩,係促使公務員積極面對人民對社會或市政議題熱心參與的重要保護措施。以避免公務員藉由洩漏檢舉人之個資,造成檢舉人的寒蟬效應,阻礙或降低人民關心社會或市政的熱忱。連議員之此一問政,確值嘉許。
(社會福利)
能從小處著手,並督促政府部門有實際的行動促成實質的改變,以鼓勵的概念促進「商店無障礙空間」的改善,若能結合更實質的獎勵措施,將可引發更大的效益。
陳信瑜
(教育文化)
「學校午餐的食物安全」對學童國民健康極為重要,能針對食材登錄平台建置提出質詢及督促市府執行,提供市民驗證,並能有效監督。
黃淑美
(教育文化)
校園毒品氾濫問題已為全國性問題,議員能檢具數據提案質詢,對執法單位具有提醒作用。
黃柏霖
(交通)
長期追蹤公車民營化的議題,也提了相當可行的意見;有關鐵路地下化開放市民參與的建議也相當不錯。
(財政經濟)
提出高雄減赤計畫,降低負債具有成效。
童燕珍
(教育文化)
河堤國小校地需與國防部交涉,議員介入督促市府積極辦哩,具有成效。
蕭永達
(教育文化)
推動「公義和平二二八,從雄中自衛隊出發」:主動還原歷史,澄清當代記載,有助文化精神。
(勞工)
質詢日月光剝削派遣工,引發後續處理。


(二)【待觀察議員】:
  第一類、「問政品質待改進者」5位:
許福森:總質詢0分鐘,部門質詢0次,提案0件。
柯路加:總質詢0分鐘。
藍星木:部門質詢0次,提案0件。
莊啟旺:部門質詢0次,提案0件。
鍾盛有:部門質詢0次,提案0件。
第二類、「言行違背議員職權角色者」:
1.(103)430日,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高雄市卸、現任議員20人於90年至97年度間涉及「冒領助理費」案,依「偽造文書罪」判處2個月至110個月不等的刑度,都可易科罰金。其中,現任議員共12人如下:藍星木、黃柏霖、童燕珍、陳美雅、黃淑美、李喬如、蕭永達、林宛蓉、康裕成、吳益政。(詳見附錄1
■複評會議決議理由:
本案雖尚未定讞,但對於議員之違法行為,應以高標準檢視;故雖尚未定讞,仍應列作「待觀察名單」,以示警惕。
2.(102)322日監察院公佈:市議員黃天煌,前在競選高雄縣大寮鄉長時,未能在法令規定時間內收受政治獻金,遭到罰款348萬元,另被沒收348萬元。市議員童燕珍,於2010年收受立緯食品的政治獻金,但是該公司與政府之間,有巨額採購與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正在履約期間;童於收受時未能依法查証,事後也未能依限繳庫,違反政治獻金法,遭罰20萬元,沒收3萬元。(詳見附錄2



※附錄1:「人頭冒領助理費,20位現卸任議員判刑」媒體報導:
20高市現卸任議員判刑
20140501/中時電子報
曹明正李義/高雄報導

高雄縣市合併前的高雄市第七屆市議會20名議員,被檢方查出涉嫌以人頭冒領助理費,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雄地院經3年審理昨日宣判,認定20人均有罪,因數罪併罰分別論處3月至110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罰金。
皆可易科罰金
其中,前議長莊啟旺被判5月,現任議長許崑源判1年。許崑源昨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再考慮是否上訴。
這起案件起因於民國96年高市議員林武忠被爆耍特權抽紅單遭偵辦,他卻當庭告發其他43名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高雄地檢署在3年前偵結,認定有20名議員拿人頭申報助理費,但因確有將錢發給助理,不構成貪汙,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議長許崑源判1
判決書指出,20名議員在90年至97年度間,分別提報19名不等的人頭助理,基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意,未依實際情形申報,其中僅有黃添財、藍星木、阿麟明.巴卡勒法認罪,其餘皆否認犯行,依情節各被判3月至110月。
現任12議員涉案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莊啟旺等人明知高市議會撥付助理費應由實際領得人併入年度所得繳納稅捐,但卻以不實助理名單申報,將非助理之人列為年度扣繳憑單的納稅義務人,形同變相逃漏個人稅捐,致我國賦稅制度有破毀之虞。
遭判刑的20人中,有12人是現任高雄市議會議員,其中,國民黨籍議員藍星木被判11月、黃柏霖10月、童燕珍14月、陳美雅1年;民進黨議員黃淑美10月、李喬如110月、蕭永達11月、林宛蓉3月、康裕成4月;親民黨議員吳益政4月。
另外,卸任8名議員戴德銘判1年、黃添財12月、王齡嬌12月、楊色玉2月、蔡媽福3月、林崑山5月、藍健菖10月、阿麟明.巴卡勒法(曹明輝)2月。

 

※附錄2:「收不當政治獻金」媒體報導:
高議員黃天煌、童燕珍收不當獻金,損失719

2013322/數位網路報

監察院今天公佈:大寮出身的黃天煌議員,前在競選高雄縣大寮鄉長時,未能在法令規定時間內收受政治獻金,遭到罰款348萬元,另被沒收348萬元。

擔任多屆議員的童燕珍,於2010年收受立緯食品的政治獻金,但是該公司與政府之間,有巨額採購與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正在履約期間,童燕珍在收受時,未能依法查証,事後也未能依限繳庫,違反政治獻金法,所以遭罰20萬元,沒收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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