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理監事當選名單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2月 18, 2017 第三屆理監事當選名單 本會於106年2月16日進行理事長及常務監事改選,順利完成改選,名單如下: 理事長:林莉棻 副理事長:陳銘彬 常務理事:林宗賢、楊秀彥、陳武璋 理事:楊和倫、孫千富、黃暉榮、蘇義昌、虞伯樂、簡瑞連 候補理事:關則良、周益村、葉品言 常務監事:劉思龍 監事:陳崑樹、張詔鈞 候補監事:戴麗桑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107-08-20聲明稿】 堅決反對恢復議員配合款及設立賭場 - 8月 20, 2018 【 107-08-20 聲明稿】 堅決反對恢復議員配合款及設立賭場 請韓國瑜先生慎思慎言! 近日 報載 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先生積極提出改善高雄的經濟政策,以供選民參考 , 本會予以肯定,然而有部分政見,本會則不敢苟同: 一、 適 度恢復議員工程配合款: 有關議員小型工程配合款 1200 萬一事,是縣市合併的第一年高雄市不分藍 綠議員聯合施壓所致的結果,本會曾多次召開記者會公開反對定額的議員工程 配合款陋規,本會認為此陋規不僅容易形成諸多弊端,而且違反 「中 央對直轄 市 與 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 其中「 建議事項應由直轄市、縣(市) 政府循預算規定程序編列預算辦理, 不得採定額分配方式處理 」的規定。本會 爭取到 103 年高市府才取消此 陋規,現在 韓國瑜先生卻考慮當選後要適度恢復,本會以為韓先生可能不了解狀況,在此呼籲請韓先生深思! Read more »
【110-01-22聲明稿】客觀數據證明:黃捷是認真問政的優質議員! - 1月 22, 2021 自從去( 109 )年高雄市民以 93 萬 9 千票「罷韓」成功之後,韓粉即在全國各地,針對特定民代展開「報復性罷免」行動,其中「罷捷」已過二階段門檻,將於 2 月 6 日投票。 我們認為,「選舉罷免權」固然是民主國家賦予人民「選賢罷不肖」的基本權利;但我們也要呼籲,選民應該展現理智,根據客觀事實,審慎行使選舉罷免的權力。若任由偏執情緒發洩,不但傷害市民形象,更折損一位為民謀福的好議員,最後損失的還是選民自己! 因此,我們認為高雄的公民團體不能再冷眼旁觀,應站出來公開呼籲選民【否決】這種報復性的罷免提案!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簡稱高督盟)成立 10 年以來,持續不斷監督市議員的問政品質;每個會期,也都針對每位議員的問政表現進行「議員評鑑」。據高督盟觀察,近幾年來,大多議員的問政品質已有提升,但仍有一些議員習慣性遲到早退,或怠忽問政職責,甚至因此造成議會空轉,延誤審議期程。因此,該被罷免的是這些浪費人民納稅錢的議員,而不是認真問政的議員! 而黃捷正是一位認真問政的好議員,值得大家珍惜! 黃捷雖然年輕,也是新當選,但問政積極認真,質詢有憑有據,態度實事求是不浮誇,表現不輸優秀的資深議員;因此,在前 3 個已完成評鑑的會期, 每個會期都被高督盟評為「 10 大優質議員」 ! 甚至,高督盟整理本屆(第 3 屆)第 1 至 3 會期的「議員問政情況」時發現: 相較於同選區(鳳山區)的其他議員 ,不論就【業務部門】質詢次數、【法案審查】有發言之會期數、【預算審查】有發言之會期數、【市政建議案】提案數、【法案】提案數、或召開【公聽會】次數, 黃捷幾乎都優於其他議員 ! (參見附件一) 此外,高督盟進一步分析黃捷議員的「問政內容」,發現:不論在第 1 ~ 3 會期(參見附件二)或第 4 會期(參見附件三), 黃捷議員關切的議題,不論類別還是項目,都相當廣泛多元 。可見黃捷及其團隊對市政議題的用心! 以第 1 ~ 3 會期為例,在【總質詢】及【業務部門質詢】部分,黃捷質詢了 11 個類別共 137 項議題;其中以環境保護、教育文化運動、人權、交通、產業政策討論最多。而【市政建議案】部分,則提了 12 個類別共 135 項議題,關注的面向也與總質詢與業務部門質詢大致相同。除此之外,第 1 ~ 3 會期,黃捷還舉辦了 5 場公聽會,提了 6... Read more »
【議員說帖】請支持「公民參與」及「發展合作事業」立法 - 4月 21, 2026 請支持「公民參與」及「發展合作事業」立法 議員女士 / 先生:您好! 寫這封信是要誠懇的拜託您支持《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連結: https://reurl.cc/WbAmpD )以及《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草案》(連結: https://reurl.cc/r03Olr )這二部草案的立法。 《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草案》已於去( 114 )年 10 月 29 日,由湯詠瑜議員召開公聽會(會議資料連結: https://reurl.cc/0m483Y ),並於上會期(第 6 會期)由湯議員完成提案;《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草案》則於 113 年 10 月 22 日,由黃柏霖議員召開第一次公聽會(會議資料連結: https://reurl.cc/M26xam ),去( 114 )年 9 月 24 日,由林智鴻議員召開第二次公聽會(會議資料連結: https://reurl.cc/bd3jMd ),並於上會期(第 6 會期)由林智鴻議員完成提案;惟兩案於法規委員會審查時被擱置,並要求市府提對案,將延至本會期再審查。 其實,上一屆議會( 108 年), 這二部自治條例草案就曾經在議會走過公聽會及提案等程序,只可惜最後在大會二讀時決議擱置,遂功虧一簣! 108 年迄今, 這二部自治條例草案的內容,都曾經歷多個版本修訂;除了納入該領域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更因為市府各局處(尤其是法制局)的寶貴建議,多次加以配合修改。除此之外,民間也曾數度拜會陳其邁市長說明兩案的重要性及永續理念,並獲得陳市長承諾支持立法。 這二部自治條例之所以受到這麼多專家學者的高度期待,以及這麼多民間團體的持續支持推動;其背後最重要的原因,是大家的一個共同信念:「 社會的進步需要進步的制度,而制度需要靠立法永續落實 」。 8 年來,為了使這二部自治條例設想周全,民間團體多次舉辦公聽會、研討會,盡量彙整國內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的意見,我們唯一的著眼點就是「高雄市進步」: 一、《高雄市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自治條例》是在建構『深化民主』的具體操作機制,使市府面對民意紛擾時有所依循,以避免官民對抗、滋生民怨。 二、《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草案》則是促進『庶民經濟』、『弱勢就業』(例如中高齡)的方案。其實,聯合國曾 於 2009 年宣告 201... Read more »